今年1-7月天津车险综合赔付率66.49% 较改革前上升15.79个百分点

  天津9月2日电 (杨子炀 王丽杰)“今年1-7月,天津地区车险综合赔付率66.49%,较改革前上升15.79个百分点,风险保障功能进一步大幅提升。综合费用率28.37%,较改革前下降13.92个百分点。其中,手续费率11.23%,较改革前下降5.01个百分点;业务及管理费率15.89%,较改革前下降7.39个百分点,降幅均较为明显。”2日,天津银保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上,会上,银保监局财险处处长刘博介绍,从2020年9月正式启动车险综合改革工作以来,截至目前,天津车险市场运行总体平稳,实现了‘降价、增保、提质’的阶段性目标。

  刘博介绍,天津银保监局根据市场实际风险情况,重新测算了行业基准纯风险保费,并下调附加费用率水平10个百分点,从根本上压降市场费用空间,倒逼保险公司严控成本降低产品价格。同时,逐步放开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,使保险公司拥有更多自主权,能够对车险客户进行细分,让车险产品价格与客户的风险水平更加匹配。并进一步优化无赔款优待系数,将其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前3年,平滑了偶然出险对消费者费率的影响,使得众多驾驶习惯好、出险频率低的低风险客户享受到更多的保费优惠。今年1-7月,天津地区商业车险单均保费2156.35元,较改革前下降25.16%,大部分消费者享受到实实在在改革红利。

  据介绍,天津实施的“车险综合改革”,在基本不增加消费者保费支出的情况下,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改革前的12.2万元提高到20万元,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,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.8万元。商业车险保障责任范围进一步扩大,将原来机动车全车盗抢、玻璃单独破碎、自燃、发动机涉水、不计免赔率、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等附加险责任,并入新的机动车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保障范畴,实现“加量不加价”。

  “商业三责险责任限额也由5万-500万提升至10万-1000万元,更好发挥保险经济补偿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作用。”刘博说,同时还规范了包括代送检、道路救援、代驾服务、安全检测等内容的车险增值服务特约条款,为消费者提供更加规范和丰富的车险保障服务。今年1-7月,天津商业三责险平均限额为194.71万元,较改革前大幅提高129%,保险保障水平明显提升。商车险投保率为86.44%,较改革前提升2.5个百分点,消费者投保意愿不断增强,商业车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。(完)